信息发布“三审三校”实施办法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发布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确保信息发布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安全,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和公信力,根据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和《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宣传管理办法》(川外委发〔2025〕9号)具体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责任主体
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主办、谁负责,谁审校、谁负责”原则。各单位审校人员要从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、价值取向,以及法律法规、保密原则等方面对发布内容履行初审、复审和终审程序,并由不同校对人员进行不少于三次审校。各二级党组织书记、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为重要责任人。信息发布权限必须明确专人管理,专人必须是在编在岗教职工,并且政治可靠、纪律严明、作风扎实、素质全面。
第二条 内容范围
须进行“三审三校”流程的内容范围包括学校和各单位刊物、网站、宣传栏、新媒体(含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抖音)发布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内容,以及各单位涉及校外媒体宣传的所有信息。
第三条 执行办法
(一)执行“三审三校”时须严格执行“分级审核、先审后发”原则,进一步规范采、编、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,做好对信息发布全过程的留痕管理及阶段性督导检查。
(二)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,各单位须完成“三审三校”后再向学校官网报送信息,并在“创作平台”明确填写作者、编辑和审核人员真实姓名(不得以部门和学院名称代替)。
(三)学校重大活动新闻、重大稿件、重要信息应增加审核校对次数,高标准严要求,特别重大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予以发布。
(四)各单位在编校过程中充分运用智能审校系统、审校软件等人工智能技术手段辅助文本审校。重要文本须采用多人对校、折校、读校等方式,采用“人防+技防”相结合,减少文本差错。
第四条 审核校对标准
(一)审核标准
1.政治导向正确,舆论立场鲜明,主题积极向上;
2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、学校校情;
3.内容真实,时效性强,遵循宣传报道相关保密制度;
4.立意新颖,选题典型,逻辑严密,语义流畅。
(二)校对标准
1.观点正向,表意完整,立场客观;
2.用语规范,结构合理,表述准确;
3.格式标准,要素齐全,影音清晰。
第五条 审核校对职责和内容
(一)审核校对职责:
1.把关。包括把关稿件意识形态、政策导向的把关;对稿件新闻价值的判断、把关;对稿件文字差错方面的把关。
2.编辑。包括对稿件内容的编辑、标题的确定;对稿件配图中主体是否完整、清晰、庄重、美观、恰当的判断。
3.校对。包括对文稿标题、文字、图片内容是否存在差错,图文是否相符等方面的校对。
(二)审核校对内容
1.基本要素。查看信息是否符合国家新闻出版范围,排除含有不符合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内容;查看信息主旨主题和舆论导向等,确保内容文明高雅、正面积极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查看信息中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名称和活动议程等基本情况,确保准确规范;针对信息发布时间、平台,结合时事热点等开展信息风险研判,确保发布内容适时适度;重点审校信息中涉及国家符号、固定名称、涉外稿件等要素,确保政治正确、常识无误。
2.语词使用。通读细读信息中的字词句段,着重审读标题、图片说明、语法规范、修辞使用、标点运用、格式版式等,确保文稿内容政治术语符合党和国家重要会议、重要文件的最新表述,表达准确、逻辑严谨、措辞合理、思路清晰。
3.版权归属。如文稿或图片为转载,需标注来源信息,同时确保来源信息获得版权所有者使用许可,避免使用无版权、无授权、无署名的图片。
第六条 审核校对流程
(一)各单位官方平台:
1.初审和一校:单位撰稿人员、新闻通讯员;
2.复审和二校:单位分管宣传工作领导;
3.终审和三校:单位党政主要领导。
(二)学校官方平台:
1.初审和一校:党委宣传部(党委网络工作部)宣传科科员;
2.复审和二校:党委宣传部(党委网络工作部)宣传科负责人;
3.终审和三校:党委宣传部(党委网络工作部)领导;重要新闻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终审;特别重大的由学校主要领导终审。
第七条 问责机制
切实强化责任担当,党委宣传部将把“三审三校”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各单位党建和事业发展年度考核、意识形态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,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问题发生并造成负面影响的,将严肃追究责任。
第八条 附则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党委宣传部(党委网络工作部)
2025年11月7日